[討論] 關於文學作品「完成度」的隨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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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 [討論] 關於文學作品「完成度」的隨想

文章 狐鬼瀟湘 » 2022年 10月 4日, 00:34

某種意義上,文學作品沒有「完成度」的概念;至少不是常用的術語,被視為重典的艾布拉姆斯的《文學術語手冊》並不收錄這個詞彙。但另一方面,作為「藝術品」,確實有「完成度」的說法——在作者認為自己完成了自己想要表達的事物時,作品即宣告完成。

也因此,文學作品之所以沒有完成度,是因為本身就是已經完成的事物。畢竟文字是將思緒固定下來的符號,而文學則是留影思緒的方法。

不過。批評作品完成度的說法,這幾年似乎在網路場域越來越常見了。或許是因為作品的修改變得相對容易?但修改前後的作品有時卻是不同的作品,金庸小說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如果把完成度的概念分開,對讀者也有所謂的完成度。那麼可能指的是作品能給予充分的答案:每件事都無須讀者自行創造,而在故事中有充分的答案可以追索——但這個作法,實際上是否定了開放結局以及留白技法。

說到底,文學作品的感受,需要用完成度這個概念來說明嗎?或著說,任何藝術品呈現在面前時,有必要考慮完成或未完成嗎?


關於聆聲作品討論而觸發的一些思緒。
Omnia vanitas omnia lice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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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 Re: [討論] 關於文學作品「完成度」的隨想

文章 狼狗傑 » 2022年 10月 4日, 23:55

這邊這幾年會用[完成度]去衡量自己與他人作品,恰恰是因為自己過去寫詩常常只寫一段三四行,就當完整一篇發表,被瀟湘數次指出缺乏用心與錘鍊,尤其那首本來只有四行的<瘋女胡安娜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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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當時的因應是續寫,終於鋪衍成篇。
回頭看瀟湘當時的評論,瀟湘其實更重視的是我的語言直白問題。而我的語言散化問題即使放在散文小說寫作,也很容易淪為流水帳。可以說我接受批評之後的寫作實踐現在看來簡直搞錯重點,但對於我的散化語言,以[完成度]為暫時的標竿來鞭策我努力經營過去鬆散以待的篇幅與布局,摒棄過去[點到為止]自以為叫[留白]的作法,效法佳構劇將文中元素連結延伸到極致,一定程度上對治我過去寫作的草率。

我當然也明白<秋>在文中狼也未知待尋的焦慮原因上留白不解釋的必要性。因此運用[完成度]來評論聆聲的傑作,確實是我引喻失義了。
重點從來不在完成度,而是是否願意反覆錘鍊自己的文字(如聆聲自陳對<秋>一文第三段即刪改多次)、不怕試驗、不怕多版本的改寫。聆聲的[留白],也經過反覆試驗,甚至襯托他[留白]與[開放式結局]的,正是對狼與森林不厭其煩的綿密工筆描繪。

[完成度],是我漫長寫作實踐中,必須繞行過的[冤枉]路:惟經工筆訓練,方懂淡筆留白。
因為早年寫小說的嘗試,我很早就知道描寫人際之間的爭吵與不和是我的強項。我寫作不是受自繆思祝福,而是不和女神賞賜了金蘋果。來自阿波羅的幫忙也不少:夢的靈感泉湧至今不見乾涸。感謝諸神如此厚待著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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