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六月的一個午後,午睡的山貓夢到他和狼分手那一天:那天他倆站在窗前,西曬的陽光幾乎把他們照成剪影。夢中山貓的視角看見當時的自己戴著黑框眼鏡,面色凝重,鬍鬚下垂,那副死樣子連他自己看了都想打。在當時的他對面,站著狼。
他的狼,可愛的狼,雪白的毛髮,他心愛的女孩。即使分手至今,他仍然愛她。但當時的狼憤怒地瞪著當時的他,長長的鼻樑擠出猙獰的皺痕,黑色的厚唇噘起,露出森森白牙。即使當時的狼被怒氣揪皺了美麗的容顏,在山貓眼裡,那鼻皺摺與噘起的唇仍有一種猙獰的美,那露出示威的利齒,也有美的閃光。哦,他的狼,他美麗的狼。
他醒了,沒能夢下去。他又閉眼,回味夢醒前那一刻:他那戴著黑框眼鏡的喪氣蠢臉,還有他的狼,他美麗的女郎,帶著怒容,依然美麗。
他與狼是在今年春天分手的,大概在三月初。他不想去回想分手那一天,連日期都不去記。夢卻不留情地把他打回那天,那天他與她面對面。夢留情的地方是讓他的視線不必像當時那樣正對她的怒容,而是變成不存在的旁觀者,凝望他與她的側臉。午後的陽光讓金毛的他與白毛的她都鑲上一圈金邊。但比起分手時的春天午後,他更樂意想起,去年冬季午後的十二月陽光,那時他與狼一起躺在海邊,無人打擾。他們從午後陽光正烈一起待到黃昏,山貓的毛色從刺眼金黃變成暗黃,母狼的反光白毛則染上日落的紅橙黃,煞是好看。他們滾浪。他們戲水。他們張口互相啃咬。他們摟抱。他們親吻,舌尖舔著舌尖。若是在沙上直接做起愛來也不奇怪吧,只是他們還是在天暗後回家上床。
何時開始出錯的呢?是她說懷孕,她不要孩子,但他要的時候嗎──可是最後他還是陪狼把孩子拿掉──是他求婚,狼卻不想太快結婚,他們大吵一架的時候嗎?還是他們一開始就不該在一起,因為貓是獨居,而狼是群居動物?
他下床,煮了杯即溶咖啡,走進陽臺,望著午後陽光下,白浪不斷襲來拍岸的大海。他不知道答案。他只知道,現在他依然想著狼,思念狼,思念每個他們相擁的午後,即使分手那天,怒火與哀傷黯淡當日午後的陽光,他也深深思念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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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精神病院前就夢到本文前兩段,到住院末期才鋪衍成八百字極短篇。
[小說]【極短篇】山貓午後
#1 [小說]【極短篇】山貓午後
因為早年寫小說的嘗試,我很早就知道描寫人際之間的爭吵與不和是我的強項。我寫作不是受自繆思祝福,而是不和女神賞賜了金蘋果。來自阿波羅的幫忙也不少:夢的靈感泉湧至今不見乾涸。感謝諸神如此厚待著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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