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小說] 【極短篇集】四篇怪物小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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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狗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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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 [小說] 【極短篇集】四篇怪物小傳

文章 狼狗傑 » 2021年 6月 23日, 02:17

    四篇怪物小傳
前言
  以下四篇故事,是二0一七年承諾分別要贈送給四位獸友(BGs、威爾森、基斯、冬狼)的短文,其中最早完成的是第二篇,其他三篇則遲至二0二0-二一年完成。因為是同一時間點欠下的稿債,都有小傳性質,主角們又是(或變成)非人的怪物,所以合併為<四篇怪物小傳>發表。

在王國之門前
在王國之門前
  約翰王病了。那個艾凡赫加上羅賓漢都沒能扳倒的暴君約翰病了,下痢不止。於是,王下榻的修道院指派修士,蓋茲的班傑明,為王治病。班傑明擅長醫術,從拔牙到放血,無一不精。大家都認為他將不辱使命,治癒國王的病。
  而班傑明決意要治癒王國的病。
  蘋果可以整腸,杜松子可以驅除病魔,狗薔薇果可以安定心神──班傑明將這些加入藥鍋,準備熬藥。然而,他還加入一味不該加入的東西:那是幾株正開著藍色鮮花的草,每株都帶著根。
  熬好以後,他端著藥湯來到王的病榻前。王的試毒員正要上前,他則直接在眾人面前喝下一口藥湯,然後說:不可耽誤,讓王快快服下。
  當床榻旁的眾人服侍王飲下第一口湯,他看著王的喉嚨一顫,嘴巴一閉再張開,發出嘆息聲,才放心按住他絞痛的胸口,往旁邊倒下。
  約翰王駕崩以後,有人去確認熬剩的藥渣,才發現裡面混入烏頭草,又叫狼頭草,服用者會手腳麻痺,心跳異常然後終止,其屍體據傳會變成狼人。
  班傑明因為毒殺國王,死後的屍體被補上絞刑,再亂葬入絞刑臺旁的犯人墓地。約翰王則另在伍斯特修道院下葬。兩人埋葬之處距離甚遠。世人只記得約翰王被狼頭草毒殺,還傳說約翰王死後變成狼人,繼續危害世人,但不記得毒殺國王的修士之名,也忽略修士為取信於王,亦飲下狼頭草的毒,照理來說世人該擔心的狼人會有兩隻。
  不過伍斯特修道院的人才不信那個胡謅亂編的狼人傳說:說約翰王死後變成狼人,在自己墓地旁邊遊蕩的人,根本不知道約翰王的石棺,好好地存放在修道院內,而那些修士可沒看過甚麼狼人。修道院旁倒是常有棕熊出沒,可能就是來覓食的,誰知道。總之,沒甚麼特別的。
  經過幾百年,伍斯特修道院變成伍斯特大教堂,直到今日。約翰王的石棺還擺在原處,觀光客進來都可以看到,偶爾饒有興味地聽著導遊宣講約翰王的狼人傳說。有時候,大教堂旁還是會有人看見棕熊走動的影子,眨眨眼就不見了。
  然而,最後的英格蘭野生熊,早在二十世紀初就滅絕了。
  那是班傑明.蓋茲的幽靈,死後成為一隻神出鬼沒的熊影。他並沒有變成狼人。為什麼變成熊只有上帝知道。他只知道一件事:要確保死後的約翰王不會因狼頭草的毒變成狼人,復活危害世人,就是永伴暴君身邊,確保那暴君不會復活。
  亞瑟王總有一天會回到英格蘭,但班傑明.蓋茲守在從地獄通來王國的門前,確保約翰永遠不會回到英格蘭。

完稿於二0二0年十二月廿三日
老虎
老虎
  我們的學術殿堂最近出現一隻老虎,除了一頭白髮,一雙碧眼,一雙手,披著白袍,其他地方都像一隻普通的老虎。據他人轉述他的自述,(是的,他會說話,)他原本是一顆名叫威爾森的排球。這或許只是一個冷笑話,就像有人聲稱椰子是一種野獸。
  我們始終不懂為何學院會接受一頭老虎做學生,就像法院會接納一匹馬做律師。當我們看見那頭老虎翻閱康德,就像看見我們的純粹理性遭到動搖。有人說,雞其實比我們人類想得還聰明,有基本的數量概念,我就想到一個故事:某個希臘人定義人類是兩隻腳而且沒有毛的動物,卻有另一個希臘人丟出一隻拔光毛的雞。我們以為,人是唯一有理性的動物,但當一個有數量概念又被拔光毛的雞以兩隻腳站立在我們人類面前,我們要如何有自信地站立在天地之間?是有人試圖進一步定義「人是符號的動物,」但當一頭老虎熟練我們的文字與語言,還能與我們討論甚麼是物自體,我們珍視的種種人論簡直淪為一堆廢紙。
  我們不能想像動物與我們人類平起平坐。我們有恐懼:恐懼機器人,山椒魚,或我們自己創造的嵌合獸毀滅我們,只因他們與我們一樣優秀,甚至超越我們。根據卡雷•恰佩克與H. G. 威爾遜的絕妙建議,我們最好限制他們,驅逐他們,或毀滅他們,且一開始根本就不該創造出他們。但當上帝創造一隻老虎擺在這人世間並賦予它智慧,我們怎樣才能與上帝辯駁?在我看來,最好是以對它踹上一腳作為行動的開始,一如我們踐踏穆斯林,黑人,女人,亞洲人與同性戀。

補記
補記
  本文最早完成於二0一七年二月三日,贈送給獸友威爾森。該文有意模仿卡夫卡風格(尤其是那篇有關「一匹馬做律師」的<新律師>),倒被另外的前友人吐槽過根本不像卡夫卡。
  文中H. G. 威爾斯寫成H. G. 威爾遜,當初就是為了凸顯敘事者不學無術,就像卡夫卡<致科學院的報告>讓人猿敘事者寫錯不少東西一樣。然而,每次重看這篇舊文看到「威爾遜」這個刺眼的錯誤,我都會忘記自己當初的用心,狐疑自己為什麼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;才想到若不特別解說,任何知道H. G. 威爾斯的人都會認為是我筆誤,不會想到我是在刻意營造敘事者的無知。因此隔了四年,回頭特作註明。
  另外,這篇文章刻意誤解威爾森的學術興趣(其實威爾森對康德沒有文中敘事者認為具有的好感),刻意應和威爾森這個綽號常被誤會來自《浩劫重生》那顆排球的謠言,都是為了凸顯討厭「老虎」的敘事者根本不了解也不屑了解「老虎」。我相信我在這篇刻畫出的敘事者歧視心態,至今仍非常符合這個世界殘酷的現實。
謹誌於二0二一年六月廿一日

基斯
基斯
  他自稱基斯(似乎不是真名),是一名十分優雅的吸血鬼,平時便以狼頭人的形象示人,而不令目睹者畏懼──不過他最近比較喜歡化身成貓頭人,一樣討人喜歡。
  他四處流浪,在各地有產業,所擁有的房子裡一定會有藏書。他會在一段時間內對特定人事物起興趣,但厭倦之後就會拋棄、擱置甚至摧毀。他唯一不會背棄的是貓,尤其是緬因貓,那是一種可以長到一公尺長的貓品種。事實上他最近化身的形貌,就是參考緬因貓的外型。並且他在美國的緬因州待了一段長時間,就只是為了多看看不同的緬因貓,還因為動手養了一隻緬因貓,在那置產買房住了十多年。
  他吸過不少歷史名人的血,例如藍鬍子吉爾德雷、德古拉大公、伊利莎白巴托里,還有寫《德古拉》小說的低俗記者史托克。他忘記他是怎麼被德雷跪求過復活聖女貞德、德古拉是怎麼請求他協助重振國威、巴托里夫人是怎麼供上一浴缸的血求他賜予青春永駐,史托克又是怎麼聽見他遇過德古拉而求他說更多關於德古拉的事。
  這些令人厭倦的人類,給他吸過幾口血之後,就沒有繼續關注的價值了。他們老是因為他獸首人身的外型,而把他視作所羅門七十二柱魔神般的存在,跟他們說了多少次他是吸血鬼,都聽不進去(除了史托克很認真地做了筆記,還把相關的知識寫進那本關於吸血鬼的小說裡),只覺得給他吸了血就是簽了約,惡魔要履行他們索求的任何願望。千篇一律的許願,千篇一律的契約,千篇一律的惡魔傳說:人類真是無聊的物種。
  有一個人他也覺得無聊,那是一個無名小卒,遠在吉爾德雷、德古拉,與巴托里之前,在教堂與他有一面之緣。然而,他在史托克纏著他問德古拉事蹟的那晚,用那個無名小卒的無聊瑣事搪塞了史托克,對史托克說:「關於德古拉的事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。我對那個叫作約翰的怪修士反而更印象深刻。」其實,關於約翰他也不是記得很清楚,只記得那個修士差不多和紅鬍子腓特烈是同時代的人。那修士跟其他人一樣,都把他當成惡魔,而非吸血鬼。只是那晚和史托克喝酒,他碰巧想起來他有碰過這麼一個人:
  「我會記得他是因為我在教堂,聽見他默禱的念頭(基斯已向史托克展現他的讀心術)。別的修士默禱的都是心靈平靜,生活平順,或是希望以後發財,當到紅衣主教。他的心聲卻是這個人要死,那個人得死。我覺得這人還真是缺德,就趕隻烏鴉飛到他肩上拉屎,他立刻跳起來大叫,打破修院的戒律,被罰好幾天勞務。
  「還有就是他的血我一點都不想要吸這一點讓我到現在還記得:他的血光是用聞的就有一股腐敗的味道。儘管他還有呼吸,還有心跳,甚至教堂窗玻璃還能倒映他的倒影,他都像是應該早就要死,卻沒死透的活屍。他有一次用他身上的黑十字丟我,我才發現他還活著可能跟那只黑十字有關,因為那上面有魔法──雖然對我沒效。
  「他跟其他人一樣,當我是惡魔(你以後如果寫那本關於德古拉的小說,記得強調:吸血鬼也能是狼形,不要再把能說話的狼頭人都當成所羅門的魔神了)。唯一比較特別的,是他沒有向我許願,只是叫我滾。還好他不是求我替他殺這個人、那個人。我對買凶殺人還真沒甚麼興趣,也沒甚麼意願在那教堂裡繼續逗留──好喝的血已經在夜裡喝夠了。離開前,他還繼續罵我惡魔,我就胡亂說了一些預言給他,反正我是惡魔嘛,說甚麼中甚麼。我對他說:『你將會殺死自己的手足們。』故意用那種類似聖經的做作語調,他聽了更生氣,用他做勞務的掃把要打我,但我很快就飛出教堂──變成蝙蝠飛出去很方便。後來我聽說:他還俗之後在一名男爵手下做事,殺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,又殺了自己的弟弟,最後瘋狂而死──」
  基斯回頭,望見史托克已經趴在桌上睡著了,笑出一聲,搖搖頭:他對這纏著他問吸血鬼故事的記者已經厭倦了。真要寫故事自己寫好嗎?他打開窗戶嘆了一句:「就沒有足夠好玩的人能讓我高興幾個月的時間嗎?」然後變成一隻貓頭鷹(他當然不是只能變成蝙蝠飛),飛了出去。

完稿於二0二一年六月廿一日
維修員
維修員
  安法格利爾•豪爾斯,來自英國。沒有人知道他的本名,只知他在第一次大戰時跟後來寫出《魔戒》的托爾金待在同一個戰壕,後來就改名了,還在戰後歸化德國,依他自己的專業從事通訊器材的維修員。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,他被德軍徵召,給他們極密的「謎」通訊加密機當維修員。他被要求對自己的工作絕對保密,最好還要與人群隔絕──剛好他對人群深惡痛絕,這樣的工作要求是剛好符合他的願望的。因為他不是人,而是一頭會說話的白毛公狼,前爪能抓握,兩隻後腿能像人一樣站立。沒人把他當人看,他也不想有人來親近他。
  豪爾斯從開始對加密機的維修工作以來就一直向德軍高層反映:敵軍可能會破解己方的通訊加密,所以「謎」必須定期更新。但因為沒人把他當人看,他提出的意見始終不被採納。納粹倒臺後,他在西柏林落腳投身電子業,參與計算機製造與普及的工作。他的夢想是回到英國,見見那個發展計算機理論的艾倫.圖靈,但直到圖靈在一九五四年過世,他都沒能成行。他還對人聲稱:圖靈鐵定是破解「謎」加密機的那個男人。沒有人相信他,直到一九八0年代英國政府逐步解密圖靈小組在二戰時的成就。
  他直到現在都還活著:非人的怪物總是活得比人類還要長。

完稿於二0二一年六月廿一日
因為早年寫小說的嘗試,我很早就知道描寫人際之間的爭吵與不和是我的強項。我寫作不是受自繆思祝福,而是不和女神賞賜了金蘋果。來自阿波羅的幫忙也不少:夢的靈感泉湧至今不見乾涸。感謝諸神如此厚待著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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狐鬼瀟湘
皓魄往復
文章: 662
註冊時間: 2012年 8月 22日, 20:33
來自: 九州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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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 Re: [小說] 【極短篇集】四篇怪物小傳

文章 狐鬼瀟湘 » 2021年 6月 24日, 00:11

好故事,最近傑筆力大進啊,有種尼耳蓋曼早期作品的韻味,
特別是基斯那篇,自己說自己說什麼中什麼,然後說「就沒有足夠好玩的人能讓我高興幾個月的時間嗎?」,
感覺充滿自我詛咒之戲謔。
Omnia vanitas omnia lice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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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狗傑
環日行繞
文章: 267
註冊時間: 2012年 8月 22日,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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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 Re: [小說] 【極短篇集】四篇怪物小傳

文章 狼狗傑 » 2021年 6月 24日, 01:37

說來慚愧,除了第二篇是照著當時對BGs的承諾(當時的承諾也結合我對約翰王歷史傳說的私人興趣),並按我認知中傳說故事該這麼寫的想法寫下來(可能還摻雜我對瀟湘某些傳說寫作的印象吧,比如<獸皮書>,但我實在沒有瀟湘的筆力),其他篇在寫的時候都是翻閱卡夫卡激發靈感。不過寫起來反而比較像尼爾蓋曼早期嗎--也是,卡夫卡會仿寫福樓拜做寫實寫作的練習,但他寫起來真的不像福樓拜。
這幾天急就章最後兩篇,蠻對不起基斯與冬狼的。給基斯的贈文大概是比照<在王國之門前>的篇幅,但稍嫌混亂。冬狼則是比照<老虎>,篇幅短,可能不過癮(四篇其實都短得不過癮)。結果居然還是第三篇博得瀟湘筆力大進的讚美,蠻令人意外的。

「就沒有足夠好玩的人能讓我高興幾個月的時間嗎?」很貓,基斯就貓。
因為早年寫小說的嘗試,我很早就知道描寫人際之間的爭吵與不和是我的強項。我寫作不是受自繆思祝福,而是不和女神賞賜了金蘋果。來自阿波羅的幫忙也不少:夢的靈感泉湧至今不見乾涸。感謝諸神如此厚待著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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